香港终审法须即时还押院吊销黎智英保释 黎

  香港特区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成果的香港须即上诉案子 ,香港终审法院本月1日开庭审理并听取两边陈词后 ,终审于9日上午宣读判词 ,法院5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判决律政司上诉得直,吊销黎智英保释被吊销 ,黎智须即时还押  。英保押

  案子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 、常任法官李义 、香港须即霍兆刚 ,终审非常任法院陈兆愷 、法院司徒敬5人审理。吊销

  多案缠身的黎智乱港喽罗黎智英,早前因涉嫌诈骗及香港国安法“勾通外国或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”罪而被落案申述 。英保押他于2020年12月23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请求保释并获同意 ,释黎时还律政司随即就此成果上诉至终审法院;12月31日  ,香港须即终审法院批出律政司的上诉答应 ,黎智英同日还押 。

 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指出 ,本案触及香港国安法,关系到重要的大众利益 ,考虑保释请求时必须先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本意和意图;国安法第42条列明   ,除非法官有足够理由信任他不会持续施行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 ,不然不得同意保释 。

  律政司又着重 ,在触及国安法的案子中 ,被告的保释条件不该作为考虑是否准予保释的要素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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