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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男人为博眼网警迅即查球网上诽谤 山西襄汾

本文作者:扈眉 2025-07-04 07:04:37
导语: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记者 郝亚红)近来,为了招引眼球,山西一男人在网上发帖诽谤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呈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引起网民的重视和忧虑。记者今天从山西省公安厅得悉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分布
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来 ,男人为了招引眼球,为博网上网山西一男人在网上发帖诽谤 ,眼球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呈现抢孩子的诽谤事了” ,引起网民的山西重视和忧虑 。记者今天从山西省公安厅得悉 ,襄汾迅即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分布所谓“抢孩子”流言的查办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分 。男人

6月9日上午,为博网上网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眼球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诽谤网民  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山西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襄汾迅即宣布了标题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呈现抢孩子的查办事了”的贴文 。该贴宣布后 ,男人当即引发重视点击和回贴 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问询 。一起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问询 ,表明忧虑 。

对此,襄汾县公安局当即展开实地核对 。经辖区公安民警详尽查询 ,确认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由此确定网上这一贴文系流言。
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对 ,确定了网上发帖诽谤者为赵某某 ,男,36岁 ,临汾市人。到案后 ,赵某某供认了其发帖的现实 ,说意图是为了招引眼球。经批判教育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诽谤行为的违法性,自动写下保证书,供认自己的过错。为依法保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襄汾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 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。

山西警方提示 ,公民上网,有必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 。不歹意诽谤 、不轻信传言 ,是一个老练网民必备的素质 。全部任意或歹意诽谤行为,全部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都将遭到法令的严厉追查和依法惩办。

     。

责任编辑  :席沛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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